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发字〔2019〕4号日期:2019-04-12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校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在我校集中办理申请条件为:

1.2019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应在20151231日前入学)本人自愿申请办理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2019届全日制师范类港澳台毕业生申请办理

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 具有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 毕业生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取得毕业证书

我校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认定,以及我校2019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请按照《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相关要求办理。

二、申请认定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1.时间: 415-430

2.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我校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长沙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湖南师范大学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具体参见附件1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认定期间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5)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具体打印要求和时间待后续通知

6)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体检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的规定,我校集中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2019师范类毕业生统一在湖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4)。校医院联系人:全宏姣,联系方式:13875912522

(三)准备卷宗

1.时间:55-531

   2.要求: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范要求准备好所有卷宗材料,空白卷宗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卷宗所有材料不允许任何涂改,否则为卷宗不合格。请学院负责人认真审核申请者卷宗,并分专业按学号顺序排序,520-531前以学院为单位交到教师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研究生五舍六楼)。卷宗模板见附件2

申请人需准备的卷宗材料(注:各项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单面复印):

(1)从系统中生成并用A4纸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将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港澳台学生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6月份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复印件(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无须提交,并在卷宗目录备注栏中填写“无”)

5)其他卷宗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

三、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进程

1. 415-417日:学院布置工作并做好宣传,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学生自愿报名,以学院为单位统计汇总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名单和未申请认定的师范类毕业生名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师教育学院(具体见附件3,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2. 415-430日:学院组织学生网上注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423-425日:组织学生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4);

4.55-5 20日: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行政许可案卷卷宗》、标准一寸照片1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和学号)

5.521-531日:相关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师教育学院(照片由学院自行保管);

6.6月上旬:教师教育学院汇总材料,交长沙市教育局审批盖章,并打印、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需各学院学生协助办理);学院提供申请者学历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毕业生离校前:教师教育学院统一发放教师资格证至学院学工办,毕业生凭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辅导员处领取教师资格证,领取时务必由学生本人签字。特别注意:未能按期毕业学生一律不得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86月底:各学院将学生领取教师资格证的签名名册交回教师教育学院;

97月初:教师教育学院进行卷宗整理完善,送交长沙市教育局归档。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请

1.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上信息一致个人相关信息与教育部学籍信息平台一致,否则核验不能通过学籍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不需要在卷宗中提供复印件,系统无法通过的须在卷宗中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输入相关信息后认定系统可直接进行验证,不需要在卷宗中提供复印件;系统验证无法通过的须上传原件,并在卷宗中提供复印件。网报过程中请认真阅读网上申报系统申请说明。

(二)《行政许可案卷卷宗》填报

1.严格按照附件2规定的填报说明和要求进行填写。

2.所有页面需手写姓名、填写个人信息及日期处,均需申请人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按要求手写,不得有任何涂改,否则卷宗不合格。

3.所有有字的页面需要编写页码,页码请用铅笔填写于页面右上角。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打印一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等附件材料纸张规格均要求为A4大小,所有复印件均需单面复印。

5.《行政许可案卷卷宗》、《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盖章务必规范,材料的整理必须按照模板规范(具体见附件2印章倒置、印章模糊、页面顺序与模板不一致、页面颠倒等情况,均为卷宗不合格。各项申请材料全部收集完整,送教师教育学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装订,其他装订形式无效。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学生档案中的说明

该表是学生就业后尤其是在教育单位就业后重要的证明材料,各学院2019届毕业生辅导员务必要求学生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完成后,一定要将该表放入学生本人档案袋之中。

教师资格认定是一件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对学生网上注册信息、卷宗材料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材料整理装订、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必须严守工作原则,坚决杜绝误报、漏报等现象。所有学院提交的材料须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才能提交。

联系人:谢燕、罗彬,电话:0731-88872923

工作联系QQ群:630838378

附件:

1.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规定

2.《行政许可卷宗(师范类)》填报注意事项及填写模板(待定)

3-1.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

3-2. 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

4.2019年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安排及要求

5.长沙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体验汇总

   

                                     教师教育学院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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