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行动研究基地的通知


发布人:李艳萍日期:2018-01-02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师教育特色发展,服务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研究实践,学校决定拟与中小学共建一批教师行动研究基地,为我校教师教育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提供有益经验。现将基地建设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基础教育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中小学学科育人方法和途径,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研究者和教师,培育一批在学科教育教学方面具有显著特色的学校,推出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教育研究平台,促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为我校教师教育特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基于一致愿景的合作性原则。愿景认同是基地参与各方合作的基础,既包括教育价值取向认同,也包括教学研究基础理论、教学主张和研究方式的认同。这既是合作的基础,也是合作研究持续推进的保障。  

(二)基于任务驱动的实践性原则。基地研究是植根教学实践的行动研究,必须以明确的研究任务引领研究的方向和进程,以阶段任务的连续推进促进研究不断走向深入。

(三)基于问题解决的实效性原则。基地研究必须注重实效,研究源自一线的真问题、小课题,既关注成果效益,也关注过程效益,通过解决教学问题、提升教师能力促进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基于共同发展的服务性原则。学科教育教师以基础教育积极服务者的身份创造性地参与基地建设,与教师行动研究基地实验学校(简称“基地校”)教师互相学习、互相沟通、互相理解,实现基地共管、资源共建、成果共享。

三、主要任务

教师行动研究基地是由我校教师教育学科点与中小学共建的基础教育研究平台。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构建由教师教育学科、基地校等构成的教研学共同体,通过建立交流分享机制、聚合优质资源、协同合作研究,为高校与中小学合作提供新鲜经验和成功范例。

(二)以教师的卓越发展为中心,发挥优秀教师的骨干榜样作用,组织教育科研培训与学习活动,提升教师的教育领导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路径。

(三)面向课堂教学一线,以集体备课、同课异构、课堂观察、课例研究等为抓手,就推进学科课程实施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开展教育行动研究,共同发现和分析教育教学问题、构建问题解决方案,并在课堂中应用及践行。

(四)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需求,就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业质量等问题开展研究;跟踪国内外课程改革动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开展课程教材比较研究;根据我校教师教育发展和基地校实际需要,开展相关专题研究。

(六)促进我校教师教育的特色发展和基地校的创新发展,宣传报道卓有成效的研修活动,展示基地建设的优秀经验、做法及成果,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逐步成为先进教学经验与成果的生产地和推广地。

四、基地申报要求

(一)基地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1.教师行动研究基地应由我校教师教育学科点组织申报。

2.申报单位在基础教育领域具有比较深厚的研究基础,能够组织整合我校学科教育教师开展研究工作。

3.申报单位至少应联系1所中小学作为教师行动研究基地校,基地校应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参与研究。

(二)基地校申报条件

1. 学校办学目标明确,目标认同度高,发展路径清晰,管理层和学科教师认同基地合作研究的方式和任务。

2. 学校能够将基地建设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定期研讨基地建设工作。

3.学校领导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教育领导力,校长或分管校长能担任基地校项目的负责人。

4. 学校教师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和学科教学改革研究。

5. 学校教育科研组织健全,科研氛围良好,科研活动开展正常,能积极推广先进的教改经验或成果。

6. 学校能够为基地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原则上应为基地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一定的保障性经费支持。

(三)团队组成要求

1. 研究团队成员一般由我校学科教育方面的专任教师、基地校教师、地方教育科研机构的教研人员及我校学生担任。

2. 研究团队的主要成员(含基地和基地校负责人)一般由10-15人组成,其中我校学科教育教师不少于3人,主要成员需发表过与教师教育或学科教育相关的论文,或参与过与申报学科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

3. 主要成员中可设立首席专家,其中我校1-3名、每个基地校可设1名。我校教师担任首席专家的,应具有教授职称或5年以上副教授职称,至少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5篇以上与教师教育或学科教育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4. 研究团队的学生成员由我校师范生(含教育硕士、课程与学科教学论研究生)组成,且不少于3人,学生成员可每年更换一次。

五、基地管理

(一)教师行动研究基地建设实行分批遴选、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设置三级组织架构:湖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行动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教师行动研究基地、教师行动研究基地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学院,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基地建设的全面工作;制定基地建设评审标准及考核办法;开展调研督查、考核评估、成果推介等工作;收集整理基地建设信息,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

(三)教师行动研究基地主要有各具有教师教育学科的专业学院和基地校共建。

专业学院主要负责:按照基地建设方案开展研究工作;定期将研究进展情况上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使用基地建设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指导基地校做好实践研究,围绕基地研究专题开展课例研究、案例研究、调查研究、实验研究等,形成研究报告,发表研究成果。

基地校主要负责:根据基地建设方案组织研究团队;根据基地建设方案制定本校的研究计划;积极与基地的专家合作,确保研究方案顺利实施;真实、准确地记录研究数据,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我校学科教育教师原则上深入基地校开展研究的时间为每周不少于半天或每月不少于2天。教师参与基地工作情况将逐步与其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等挂钩。

(二)我校在选拔人员参与专业培训、进行研究成果学科应用转化等方面对基地校予以支持;鼓励基地校向各级主管机构申报课题,我校将予以学术上的支持和帮助。

(三)优先选聘基地校一线优秀教师作为我校兼职本科生或研究生导师,深入参与并承担师范生培养工作。

(四)学校将不定期举办研究基地之间的交流与研讨活动,分享不同学科在基地研究范式方面的经验,评选并奖励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学校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各教师行动研究基地建设,每个基地建设费用原则上每年1万元以内。

七、基地申报及确定工作安排

1.学院报名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5日)。具有教师教育学科的专业学院填写《教师行动研究基地建设报名表》(附件1)。

2. 学科申报(2018年1月上旬2月下旬)。各相关学科点填写《教师行动研究基地申报书》(附件2),确定基地研究任务、工作推进方案、团队成员情况、所需基本条件、成果预期等。各学院原则上可申报1个研究基地。

3. 基地校申报(2018年1月上旬2月下旬)。基地校针对我校教师教育学科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合作意向,填报《行动研究基地申报意向书》(附件3)并报当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基地校应为湖南省的中小学,既要选择城区的中小学,也要考虑到农村及贫困地区中小学。为保证研究效果,同一所学校原则上最多能与两个相关专业学院的教师教育学科共建教师行动研究基地。

4.学校审议(2018年3月初)。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初步确定各教师行动研究基地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签订基地合作协议及授牌2018年3月中下旬)。签署《教师行动研究基地合作协议》(附件4),并在基地校正式挂牌,进行为期不少于3年的研究。

6. 材料报送。各学院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至教师教育学院;3月5日前,统一将申报书和意向书纸质版一式份、相关证明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教师教育学院;申报书和意向书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艳萍

联系电话:0731-88873136

电子邮箱:190536475@qq.com

附件:

1. 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行动研究基地建设报名表

2.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行动研究基地申报书

3. 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行动研究基地申报意向书

4.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行动研究基地合作协议

教师教育学院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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