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师范生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0-09-11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实施细则》(校行发〔20172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经与学校防控办协商,现将2017级本科师范生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根据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要求,师范生教育实践总时长不少于18周,其中在实习学校教育实习时长不少于8周,2017级师范生进入实习学校实习集中安排在2020年9-12月,教育实习结束后,要结合教育实习相关工作组织教育研习2周。通过教师职业技能达标考核合格的师范生,方能参加教育实习。

二、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应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细化,管理到位,确保教育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2.计划科学合理。各学院应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实施细则》,参照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要求,结合专业特,制定教育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含实习安全工作要求)、各实习队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等。

3.加强疫情防控。学院应高度重视教育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及实习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师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学院要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1),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教育实习申报表》(见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教育实习学生信息表》(见附件3)。

4.加大指导力度。各学院负责教育实习学校的联系与落实,安排指导教师随实习队指导,并按“双导师”制工作要求,配备数量充足的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每4名实习生至少配备1名中学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5.规范过程管理。为提高实习质量,确保教育实习效果,各专业均应以集中教育实习为主,保证实习生实习期间有足够的教学实践时数,实习生按《教育实习手册》相关要求完成教育实习各项任务。实习生在实习前要制定好个人教学工作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实习过程中按计划完成各项实习任务,严格落实过程指导与管理,教案必须实行“一教案一审核--指导”,规范、及时填写《教育实习手册》各项内容及评价指导意见。实习日志应如实记录实习生实习期间每天的工作任务、收获和反思等。

6.强化研习反思。师范生教育实习结束返校后,各学院制定教育研习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学生结合教育实习各项工作开展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学科课程与教学等相关问题的研讨反思每一位师范生须独立提交一份包含研习方案、研习过程及研习成果的教育研习报告。

7.加强质量监控。各学院应加大对教育实习巡查力度,对照教育实习的各项教学要求,做好教育实习各环节的过程监管与督查,做好教育实习总结与反思,并结合教育实践各环节实施情况,做好教育实践总结和达成度分析,形成教育实践总结分析报告。

三、做好材料整理与归档

学院应建立教育实践工作档案,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档案袋制度。

1.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档案材料包括:学院教育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教师名册、实习生名册(含分散实习,附分散教育实习申请表)、实习考勤表、实习教学多媒体材料(含实习课堂教学视频、教案、课件等)、实习成绩汇总表、实习工作会议记录、实习工作总结、实习工作相关的影像资料、教育实践评优材料、教育实习基地档案材料(含已签约基地的协议书、基本信息、特色介绍,实习基地接纳实习生数据和评价等)。

2.师范生教育实践档案材料应包括教育见习手册、教育实习手册、听课评课记录、实习日志、实习鉴定表、教育研习报告等,所有材料整理并归入专门档案袋(每生一袋)。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求,并于2020年9月21日前提交2017级本科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教育实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式两份)、《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教育实习申报表》(一式两份)、《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教育实习学生信息表》、2017级师范生技能达标考核工作安排和成绩表(含电子版)到教师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其中《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教育实习申报表》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同时交至学校防控办备存。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

1. 湖南师范大学XX学院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教育实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2. 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教育实习申报表

3.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教育实习学生信息表


                                  教师教育学院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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