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独立设置于2016年6月,旨在整合校内教师教育职能和统筹校内外教师教育资源,开展师范生人才培养、在职教师培训、教师教育交流及教师教学研究等活动。
教师教育学院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下设4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秘书)、教学管理科、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科和课程与教学研究科。
教师教育学院工作职能是:参与师范类专业建设,负责组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拟定;统筹学科教学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的管理与建设,参与课程与教学论学位点的建设;负责教师教育类课程的组织落实和组织全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训练、测试与竞赛,督促检查师范类学生职前培养;负责组织开展教育实践及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负责在校学生教师资格证的组考与认定;负责开展教师教育、基础教育改革研究及教师教育智库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育交流合作活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职能是:参与学校教师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和实践建设,参与学校教学文化建设;负责开展新进教师入职培训及教师教学能力的校内培训;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及教研组织建设;负责开展教师教学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评估与竞赛;负责组织开发教师学习与教学发展资源;负责组织开展教学交流合作活动。
湖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在新的起点上,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弘扬学校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努力打造高水平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教师教育理论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