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湖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计划”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0-09-11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6〕41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湖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计划”研究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今年拟招收“3+1+2卓越中学教师”“4+2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卓越中职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专业教师”三个类别免试“卓越教师计划”研究生(各类别招生方案见附件1、2、3),申请条件以《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预通知)为准。

2.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在9月15日前到各学院教务办自愿报名(不需要登录教务系统报名),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三个类别只能选择一项报名,见附件4),并提交相关材料。

3.各学院审核学生资格,汇总《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优秀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卓越教师计划项目)名单一览表》(附件5),并在学院内公示。各学院在9月17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汇总表(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及学生个人申请表报教师教育学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教师教育学院复核报名学生名单,并将复核情况反馈相关学院。

5.相关学院按招生方案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综合成绩和笔试、面试成绩择优推荐,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

6.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对被推荐学生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定,突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推荐程序办事。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谢燕;联系方式:88872923。





附件:

1.“3+1+2卓越中学教师”招生方案

2.“4+2本科-教育硕士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招生方案

3.“卓越中职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专业教师”招生方案

4.湖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5.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优秀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卓越教师计划)名单一览表




                                 教师教育学院

20209月11


附件1:

2021年“3+1+2卓越中学教师”招生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于2017年8月入选教育部“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工作”高等院校,并同步启动实施“‘3+1+2’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今年拟继续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优秀师范生保送攻读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良好教育信念和师德精神、具有扎实学科基础和宽厚教育理论素养、具有创造性学科教学能力和反思性教学研究能力及突出性自我发展能力,能够适应并引领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卓越中学教师。

二、培养模式

实施“3+1+2”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模式。

“3”代表本科前三年(大一至大三),主要由相关师范专业负责实施,以理论学习为主;

“1”代表本科第四年(大四),由相关师范专业和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实施,以实践教学为主;

“2”代表教育硕士阶段的两年,由教师教育学院和教育硕士培养点负责实施,以研究实践为主。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拟招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音乐等8个专业学科教学方向学生16名,每个方向2人,从2017级对应师范类本科专业或相邻本科专业学生中选拔。

四、报名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申请条件第(一)条基本条件。

2.热爱教育且成绩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全部通过;专业课(不含辅修)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30%。

3.外语基础好,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体育类和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二)个人申请9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审核: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审核报名学生相关材料,择优推荐至教师教育学院,各学院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五、录取方式和流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招生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录取方式

1.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复核报名学生资格;

2.笔试、面试环节的工作由各专业学院负责组织、教师教育学院监督;

3.综合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根据学生本科期间的综合成绩与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自动获得推免资格。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各专业学院另行通知。

(三)笔试

本环节重点考核学生教育写作能力,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四)面试

本环节重点考核学生学科教学能力,主要流程为:

1.考生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10分)

2.说课5-8分钟,要求提交一节课的教案,可使用PPT;(教案10分,说课50分)

3.现场问答。(30分)

(五)纪律要求

集中组织参加笔试、面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笔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联系人及电话:

文学院            0731-88872509  13975876072

数学与统计学院

孔璐璐  0731-88872867  13875805460

外国语学院     0731-88872454 13407318918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0731-88872634 13548978391

化学化工学院  许华岚  0731-88872533  13787217889

历史文化学院  代兴莉  0731-88872592  13808416737

公共管理学院  肖大卉  0731-88873093  15073184266

音乐学院      刘芝加  0731-88838505   15674988439

附件2:

2021 “4+2本科-教育硕士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

招生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4+2’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是教育部2014年审批通过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016年9月首次在全校范围内选拔,至今已招收四批全日制教育硕士,成立了“卓越教师班”,毕业学生就业情况良好。今年拟继续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优秀的师范生保送攻读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中小学精英教师、学科教学专家,培养能真正将教育理论与实践融合的、满怀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的、拥有教育智慧和国际视野的中小学卓越教师。

二、培养模式

“4+2”本硕一体,具体来说是“3.5+0.5+2”本硕一体化。

“3.5”——本科阶段前3.5年在原专业学习;

“0.5”——本科第四年二学期正式组班学习硕士阶段教育学课程并参加教育实践;

“2”——教育硕士第一年一期,参加学校硕士阶段公共课学习并进入实习基地(长沙市区签署联合培养协议的重点中小学)见习, 一年二期至第二年一期进入实习基地实习1年,在实习学校采用“一带一”的师徒式培养方式。完成硕士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和答辩。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拟招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地理、政治、历史等学科教学方向和小学教育方向学生共15名,从对应师范类本科专业应届毕业生中选拔(教育学本科专业学生可报名政治学科教学方向,小学教育方向报名不限专业)。

四、报名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申请条件第(一)条基本条件。

2.热爱教育且成绩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全部通过;专业课(不含辅修)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30%。

3.外语基础好,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体育类和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二)个人申请:9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所在学院汇总。

(三)学院审核推荐: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审核报名学生相关材料,择优推荐至教师教育学院,各学院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6人。

五、录取方式和流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招生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录取方式

1.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复核报名学生资格;

2.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面试的组织工作;

3.报考学科教学方向采用“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的方式录取,其中综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分学科按学生本科期间的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小学教育方向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自动获得推免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流程

1.考生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10分)

2.说课5-8分钟,要求提交一节课的教案,可使用PPT;(教案10分,说课50分)

3.现场问答。(30分)

(四)纪律要求

面试前集中组织参加面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教育科学学院联系人:叶波              

联系电话:18602815360





附件3:

2021“卓越中职服装设计与工艺美术专业教师”

招生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卓越中职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专业教师本硕一体化培养模式的探索”项目是教育部2014年审批通过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016年首次招生,今年拟继续从学校相关专业中选拔优秀的师范生保送攻读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文化艺术方向)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和身心素质、较强业务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胜任中职服装及美术类专业教学、管理和研究工作,引领服务服装、美术类专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职卓越教师。

二、培养模式

1.双导师联合培养。采取校内外联合培养,配备校内与校外(实践导师)导师。

2.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一体化。“学习—见习—实习”不断线,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交替进行。

3.定制培养。对入选的学生定制培养内容,以一对一方式,进入卓越教师实训基地学校实习实训,同时进行教学创新、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专题研习。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拟招收教育硕士(文化艺术方向)专业学位硕士5人,从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等师范类本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

四、报名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申请条件第(一)条基本条件。

2.热爱教育且成绩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全部通过;专业课(不含辅修)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30%。

3.外语基础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二)个人申请:9月15日前向工程与设计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由工程与设计学院汇总。

(三)学院审核:工程与设计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审核报名学生相关材料汇总后报教师教育学院。

五、录取方式和流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招生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录取方式

1、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复核报名学生资格;

2、由工程与设计学院负责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自动获得推免资格;

3.综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学生本科期间的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自动获得推免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流程

1.考生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10分)

2.片段教学10-15分钟,要求提交一节课的教案,可使用PPT;(教案10分,片段教学50分)

3.现场问答。(30分)

(四)纪律要求

面试前集中组织参加面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工程与设计学院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15802617991




附件4:

湖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卓越教师计划)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所在学院年级专业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本人申请2021年研究生推免资格,并郑重向学校承诺,如取得推免生资格,在本科毕业后安心就读研究生,不因就业、出国等其他原因放弃推免资格。

我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不发放派遣证、不出示学习成绩证明,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学籍档案的处罚。

              承诺人:

                                                     2020 月    日


四、六级英语

考 试 成 绩

四级

六级

申请类型

(限选一项)

3+1+2卓越中学教师( )

4+2本科-教育硕士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  )



卓越中职服装设计与工艺美术专业教师(  )

奖励情况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师范生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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