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人:校行发教师字〔2021〕6号日期:2021-05-24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探索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提高课程育人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安排,学校决定组织教师参加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1.推动高校更加重视智慧教育环境建设及其在课程教学中的科学应用,进一步优化教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引导高校教师主动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不断提升信息化教学业务能力与水平。

3.探索高校信息化教学的评价标准,完善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营造信息化教学的浓厚氛围,促进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推动我省高校教育信息化进程。

二、参赛对象及分组

参赛对象为近三年承担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近五年已获得本项竞赛一等奖或有两次参赛经历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竞赛。

竞赛按文科组、理工组、实践组三个组别进行比赛,参赛教师可根据参赛课程性质以及是否利于发展实践能力(实验操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选择参加文科组、理工组或实践组竞赛。

按照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名额分配要求,我校可推荐6名教师参加复赛(含树达学院1人)。

三、参赛要求

1.课程资源要求

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是由多媒体课件、在线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智慧教学系统以及微课资源等构成的课程教学支撑体系。课程资源选用合理,鼓励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具有推广价值的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教学理念先进,技术运用合理,较好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课程资源能够完整体现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交互性能和教学效果好;能够合理选用多媒体呈现教学内容,界面布局和色彩搭配协调,播放顺畅稳定,导航链接准确,用户体验良好;课程平台能有效兼容内容资源,留存教学数据,支持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2.教学应用要求

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准确把握所授课程的教学要求,充分挖掘和利用课程数字化资源的育人因素,教学目标设置和教学内容处理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与资源改革课堂教学,破解教学难题,增强教学效果;能合理运用智慧教育环境中的人工智能或数据分析技术引导控制学习进程,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与协作探究的积极性;教师教态自然大方,语言标准生动,讲授条理清晰,师生互动好,教学效果好,形成鲜明的教学风格。

四、竞赛程序

1.学校初赛

6月18日前,各学院组织发动教师积极参赛,每个学院须推荐1-2名教师参加学校选拔赛(附件1)。暑假期间,参赛教师根据省级复赛要求积极备赛,并提交参赛材料。

确定参加省级复赛的教师(推荐参赛教师名单在网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校将安排该参赛教师进行12分钟以内的微视频拍摄,拍摄经费由学校负责。

初赛期间,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参赛教师进行培训、指导、打磨等,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校内评审。

2.省级复赛和决赛

推荐参加复赛的教师应提交涵盖参赛课程全部内容的课程资源;提交介绍参赛课程信息化建设和展示课程资源在某知识点微课教学中应用的微视频(限 12 分钟以内,编码格式:wmv/flv/mp4;码率:500-1024kbps;分辨率:720 率:bp-1280:bps 或 6400:bp-1024:bps);提交包含供决赛时随机抽选的教学知识点目录(文科组、理工组各 10 个知识点,实践组 6 个知识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项目推荐表》。

参赛教师通过网站(http://www.hneta.cn/)注册登录信息化教学竞赛平台上传参赛材料,基于互联网资源的参赛课程须提供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并确保随时能够访问。所有参赛资源均不加密。参赛材料文件总数据量应小于 4G。

组委会根据竞赛分组,分别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的软件及教学进行评分,从高到低依次取各组复赛成绩前 30%左右的教师进入决赛。评分细则由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组织制订并及时发布,其中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应用展示各按50%折算总分。为确保公平公正,参赛教师提交的复赛评审材料原则上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与学校信息。

决赛采取现场比赛方式进行,由竞赛组委会从每位参赛教师提交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项目推荐表》所填决赛知识点中随机抽取一个教学内容,参赛教师进行 12 分钟课程信息化建设的介绍与现场教学展示,再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打分。为确保公平公正,决赛过程实行专家当场打分和亮分,同时接受高校教师的观摩和监督。

五、奖励办法

1.学校初赛根据参赛教师人数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绩效奖金。

2.省赛个人奖按各组别复赛教师人数设奖,其中一等奖20%,二等奖25%,三等奖35%。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竞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由省教育厅发文通报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牌。

3. 教师参加竞赛情况计入教学培训学时,凡参加学校初赛的计30学时,另按校赛省赛评奖等级再加1050学时。

4.各单位组织情况将纳入该单位年终教学绩效考核。决赛获奖个人的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评聘、岗位津贴申报、教学优秀奖申报等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信息化教学竞赛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承办。具体竞赛活动由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指导。校级比赛由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复赛、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具体要求以2021年全省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通知及章程为准,并通过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hneta.cn/)及时发布。

联系人:戴媛,88873108,cfd@hunnu.edu.cn


附件: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参赛意向表


湖南师范大学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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