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信息化教学培训认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发字〔2022〕6号日期:2022-03-15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夯实学院在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学校决定实行“培训认领制度”。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信息化教学培训认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领时间

2022314-321

二、认领方式

1.集体认领。以学院为单位,认领培训班任务。每个学院应认领1个培训班(附件4),且结合学校培训基本方案(附件2),制定本学院培训具体方案。

2.个人认领。培训师任务由校内教师个人认领(附件5),要求教师能够熟练运用“学习通”建课并进行混合式教学,或能够熟练运用其他信息化教学工具(如:录屏软件oCam、图形计算器Desmos)。


三、工作要求

1.培训任务认领今后将成为常态化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重视、积极参与。

2.参与培训的教师均计算培训量。近2年内未参与校内信息化教学培训的教师均应参与此次培训,近1年内入职的教师均应参与此次培训。

3.认领培训师任务的校内教师,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量及培训质量发放劳务费。

4.本校网络教学平台服务商(超星集团)上门与各学院对接,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戴媛,88873108cfd@hunnu.edu.cn

超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慧璠,18973219019


附件:

1.信息化教学培训工作流程

2.信息化教学培训基本方案

3.参训教师名单统计表

4.培训班任务认领表

5.培训师任务认领表


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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