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和研究实践,持续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水平,不断凸显我校教师教育特色,学校拟设立“教师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1.实践导向原则。项目研究的课题内容应紧扣教师教育教学实践,项目成果应经得起实践检验,并能够应用于教师教育教学实践,有助于推动教师教育的发展。
2.问题导向原则。项目研究应以解决教师教育的实际问题为方向;问题的切入点应该准确,切忌过宽、过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来解决问题。
3.创新导向原则。要求课题创新点清晰,项目研究重在教师教育理念、理论、方法、技术等的创新或创新应用。鼓励通过研究实践,探索、创造及应用新的教学方式方法。
4.成果导向原则。项目研究应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研究质量。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案例、教学产品、社会推广等。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1.申报对象主要为近三年从事学科教学且承担了本科教学任务的本校专任教师,或目前从事教师教育工作的教学管理人员。
2. 课题申报者应该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研究课题。
3.课题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其中第二、三、四项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及变相重复申报现象。
4.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支持和鼓励吸纳中小学一线教师、民办教育机构 教师、社会组织成员等参与课题研究(不超过2人)。
三、申报方法及时间
申报人员自行下载申报书(见附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于2017年6月2日(周五)前交送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六楼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 至:190536475@qq.com。逾期恕不受理。
四、项目实施及经费支持
1. 立项项目将根据论证情况、研究基础和预期成果等评审结果产生。项目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期限为1年,按期结题者即可继续申报下年度项目。
2. 对于主题比较宏大或研究周期较长的项目,建议分阶段进行申报,以确保研究进度和成果质量。
3. 对于立项项目,给予5000-8000元的经费支持,鼓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予以相应的配套研究经费支持。
4. 课题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终止相关课题研究,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重新申报由我院(中心)管理的研究课题的资格。
联 系 人: 李艳萍 沈璐儿
联系电话: 0731-88873136
电子信箱:190536475@qq.com
教师教育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