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第54期教师教学思享会


发布人:通讯员:柏雪日期:2019-05-08

 

      2019年5月7日14时30分,湖南师范大学第54期教师教学思享会于法学院304会议室举行。本期思享会主题为“如何在法学院构建并实施法律实务技能课程”,目的在于深化大学课程建设改革,提高实务技能课程的质量,促进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此次会议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实务技能课程中心负责人王葆莳担任主讲人。来自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大学等高校的十多位老师、来自实务部门的校外导师以及学生代表共计三十人参与了此次会议。  

     实务技能是法律人的必备神器 

    “通过实务技能课程,一方面能让学生了解实务工作的需求,掌握一定的解决问题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实务技能的讲授,让学生感到理论学习的基础性意义。”王葆莳老师开门见山地指出了法律实务技能课程当下对法律人的意义。在国内外法学院实务技能课程发展迅速的今天,湖南师范大学也进行了相关的课程设置,并正在逐步构建培养体系。据王葆莳老师介绍,目前学校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开展了包括大数据和法律检索、案例分析方法、法律谈判和调解、合同审查起草、民事诉讼实务、法律职业规划和伦理在内的六门课程。实务技能课程重视训练和体验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5个学期已经有500多名学生、50多位校外讲师参与其中。关于未来的发展,王葆莳老师指出,应当加强两个方面的合作,其一是校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其二是校内外合作,研发出更多精品课程。

    “磨课机制”与“双师模式”的建立 

    在与谈阶段,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颖指出,“磨课机制”是建立一套培训机制的基础,且该阶段非常重要,从课件、老师的讲解方法、演绎过程等方面着手,通过多次磨课形成修改意见,形成一个标准化程度高的课程是未来努力的目标。湖南清枫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郭旻着重强调了“双师模式”的建立。他认为,校内老师与实务老师各自拥有不同的教学优势与特点,采取以校内老师为主、实务老师为辅的模式更适合当下的实务技能课程。随后,他提出了三点建议:其一,针对校外老师的选择应当有一个选择机制;其二,对实务老师的待遇、保障应当进行规范;其三,实务技能课到底应当以何种形式去进行、效果如何也需要一个更好地引导。  

    功利性学习的困惑  

    在聆听完老师的分享后,各位参与过实务技能课程的同学也发表了他们的感想。来自湖南科技大学的相博达表示,老师如果能在实务课程上多挖坑或者设置实践参与的环节,大家的学习会更有趣更有效率。来自湖南师范大学的吴清晖提到:“学生总是抱着一种不说不错,少说少错的心理,希望老师多一些宽容,营造讨论式的课堂氛围而不是点名式的答题。”除此之外,不少同学也提出了自己的困惑,来自湖南师范大学的张营辉表示,从学校到职场的转变缺少过渡时间,理论知识如何在实践中更好运用是一个矛盾的问题。来自湖南师范大学的曹颖也问出了当下许多学生的心声:“四年的时间需要学习专业知识,还需要学习其他技能,明显感觉到时间不够用,在这种情况下,学生是否应当功利性的学习?”

    “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  

    自由讨论环节,各位老师、实务工作者以及同学们纷纷畅所欲言。就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这一问题,来自湖南大学的王文胜老师认为:“法学院的教育目标并不追求使同学们毕业后立刻成为律师或者法官,而是让学生建立起一辈子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能力。所以要进一步了解法学院教育中哪些部分是应该侧重培养的,哪些部分本不是其应该承担的。”来自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的谢沁指出:“许多人都抱怨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之间的差距,与其抱怨不如为解决这种现象来做点什么。一方面,由于学生时间有限,在提升学生实务能力的同时,我们可以对实务技能课程的重要性作排序进行引导;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要矫正自己的需求,不要用一个助理的薪酬去期待一个合伙人的标准。”

    此次会议持续了近四个小时,各位老师、实务工作者以及学生代表都对实务技能课的构建和实施分享了自己的感受和建议,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交换看法,会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应继续加强沟通和探讨、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打造更多的高质量实务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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