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新进教师更好更快地适应学校工作环境,树立科学的教书育人观念,增强对学校的归属感,提升教学能力,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人事处协商,决定举办新进教师入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培训对象为2016年8月1日以后入职我校的教师(含教辅和管理人员)。其中,高级职称教师、管理人员和已参加2017年初任教师研修班的教师可不参加教学发展与专业发展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17年9月4—8日,共5天。9月4日(周一)上午8:00—9:00,学员签到;9月4日上午9:00—9月6日上午,师德师风、校情校史及管理制度培训;9月6日下午—9月8日,教学发展与专业发展培训。
三、培训地点
待定,具体将通知到各参训学员。
四、授课单位及学时安排
本次培训由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筹,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授课。
五、培训内容及形式
1. 师德师风。通过专题讲座,了解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2. 校情校史。通过专题讲座或现场参观,了解师大校情,学习师大校史。
3. 管理制度。通过专题讲座,了解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事、财务、资产与实验室及图书等方面的管理流程及制度。
4. 教学发展。主要包括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基本教学技能等。形式主要包括专题讲座、示范教学、小组研讨等。
5. 专业发展。通过专题讲座,了解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的基本过程及方法。
六、有关事项
1. 各有关单位填报参训人员回执一份(见附件),同时请每位参训人员提供标准电子证件照片一张。照片分辨率150dpi 以上,文件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秘书于7月31日(周一)17:00前统一将电子版文档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原则上,所有新进教师均应参加本次培训,不能缺席或请假。
3. 完成培训任务的参训教师将获颁校级培训学时证明。
联系人:廖志华、沈璐儿
联系电话:0731-88873108
教师QQ群:592208221
湖南师范大学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