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发字〔2021〕24号日期:2021-10-15

各学院: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健全建强基层教学组织,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与申报的基层教学组织要求为在学校注册登记且设立时间在一年以上(2020930日前设立)。基层教学组织包括以下类型:学院/系教研室(中心)、实验(训)中心、课程组、教学团队、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平台、其他等。

2019年已立项的基层教学组织或作为负责人主持同类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1. 示范教学组织建设项目。2021年重点建设5个教学组织,每个资助4万元。

2. 优秀教学组织建设项目。2021年主要建设40个教学组织,每个资助2万元。

3. 各学院申报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数不超过2个或本学院所注册教学组织数量的30%

4. 资助经费由学校、学院各承担50%,学院可从一流学科建设经费、教学经费等经费中支出。

5. 根据实际经费状况,2019年立项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不再追加经费。

三、建设内容

1. 组织教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求,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开展多元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分析。规范课堂教学,严格课堂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加强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授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考试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等)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

2. 专业建设。加强相关学科、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制定落实专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发挥在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3. 课程与教材建设。建立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并规范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将最新的学科前沿、产业发展、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选用或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指导用书,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资源库、开放课程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

4. 实践教学。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平台建设。加强课程实验、综合训练、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指导。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

5. 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励。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的开发与应用。

6. 教师教学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师资梯队建设,重视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实施新教师、新课程试讲制度,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相互听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开展同行评议。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及时了解教学改革领域的最新动态。举办教师培训活动,有计划安排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相关单位进修培训。

四、基本建设任务

坚持任务驱动、产出导向,申报示范教学组织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内应完成以下10项基本任务;申报示范教学组织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内应完成以下前6项基本任务,鼓励“选做”其他3项任务。

1. 每学年至少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含实践教学),并探索使用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等。

2. 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期)教学研讨或培训活动,建设周期内应举办“(青年)名师教学工作坊”“课程思政教学研习营”“优秀教师公开示范课”各至少 1次(期)。

3. 为每一位新上岗教师配备至少1名指导教师,积极推荐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竞赛等活动。

4. 每学年至少1人次参加国内外教学学术会议,至少1人次参加校外教师培训活动。

5. 积极配合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过网站或微信服务号发布本教学组织开展的教学研讨或培训活动信息。

6. 加强教研组织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包括听课评议制度、试讲制度、教学检查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研活动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以及考核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整理和保管好教学档案资料。

7. 公开出版1部教材或指导用书等,或发表3篇以上(含3篇)教研论文或在CSSCI期刊发表1篇教研论文。

8. 研发推出1款教学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或学习APP、教具、课程教学设计出版物、MOOC、课程教学资源库等)。

9. 申报并承担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或其他教改项目或获得1项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以上电视或纸质媒体(如:湖南卫视、湖南日报、中国教育报)正面宣传报道。

10. 至少指导1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竞赛、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奖1项以上,或指导本科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含调查报告)1篇以上。

五、实施办法

1. 全面覆盖。此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面向全校已注册登记的教学组织。

2. 分步实施。学院报送的教学组织第一步被确定优秀教学组织建设项目;学校组织开展教学组织认定,通过后再确定为示范教学组织”“优秀教学组织

3. 明确任务。各教学组织要根据建设内容和基本任务,明确在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

4. 持续改进。教学组织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截至20231031日),建设期间进行1次中期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5. 示范引领。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学组织,打造一批特色教师发展活动,形成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引领带动教师教学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6. 成果应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实施期间,学院应为组织成员计一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师个人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学校给予相应奖励,并在经费投入、教改立项、教学评奖等方面优先支持。学校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加强宣传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工作要求

1. 提高工作认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搭建校级教师发展平台,组织研修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强调,各高校要因校制宜,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我校也将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纳入双一流建设和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为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教学组织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

2. 加强条件保障。学院作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主体,要加大支持力度,设立专门经费,保障教研活动用房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环境。要选配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赋予基层教学组织在队伍组建、经费使用、教学考核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加强规范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基层教学组织健康发展。

3. 及时报送材料。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教学组织所编制的任务书内容进行科学论证,并认真细致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所推荐项目应在学院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请于1120日前将公示证明材料1份、《教学组织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1)在学院戳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报送至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指定邮箱。

联系人:戴媛,073188873108cfd@hunnu.edu.cn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任务书


教师教育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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