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选派师范类专业教师到中小学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人:教发字〔2021〕29号日期:2021-11-23
各有关学院:
师范类专业教师熟悉并具有中等教育实践经历,是加强师范生培养工作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前提条件。为进一步完善师范类专业教师定期深入中小学一线实践锻炼制度,促使教师全面了解和熟悉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特点,深入研究中学教育教学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实践层面把握合格中学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素养与关键能力,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湖南师范大学关于与基础教育学校建立教师教育师资共同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学校决定选派一定数量的师范类专业教师到中(小)学实践锻炼,现就2022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从各师范类专业选派一定数量优秀教师到中(小)学一线实践锻炼,时间一般为0.5年或1年(从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
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担任过教师教育类课程的主讲教师;
2. 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选派名额
学校鼓励选派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含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到中小学实践锻炼。各师范类专业根据选派条件推荐1-2名人选。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达到3人及以上的,必须从中选派1人。
三、实施步骤
1. 推荐人选。各师范专业通过个人自荐或所在专业(系)推荐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实践锻炼人选,填写《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参与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书》(附件1),并与2021年12月17日15:00前报教师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研究科。
2. 确定名单。2021年12月底,将汇总的推荐人选及安排情况报学校审议通过并公布名单。
3. 岗前培训。2022年1月中上旬,就相关业务及工作要求对确定的实践锻炼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4. 报到上岗。2022年1月中下旬,各学院送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到岗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要求
1.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选派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到中(小)学一线培养锻炼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根据《实施意见》做好选派教师的管理、考核及待遇保障等工作,保证选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2. 实践锻炼期间,选派教师须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完成相关任务。学校支持教师通过挂职锻炼、教学观摩、跟班活动、联合课题研究、参与教研、指导实习、学术报告与研究成果分享等形式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和指导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在实践中形成丰富的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3. 实践锻炼期满后,选派教师填写《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参与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考核表》(附件2),由选派教师所在专业学院会同实践锻炼学校对选派教师表现情况做出考核鉴定,存入本人教学档案,实践锻炼期间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
4. 未通过二级认证的师范类专业,选派教师应向所在师范类专业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纸质版: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教学计划、教案、教研活动日志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等相关材料;深入中学指导教育教学及工作实践的过程性资料;与中学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的档案资料;以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教研论文;主持立项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等。
5. 已通过二级认证的师范类专业,选派教师应向所在师范类专业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纸质版:包括但不限于选派教师在中(小)学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课题研究方案、课题研究活动记录、课题研究总结等相关材料;选派教师从事中(小)学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相关材料,诸如反映选派教师挂职科研或教学副校长、中(小)学学科课程教学、课堂教学观摩、联合课题研究、参加中(小)学教研活动、指导师范生实习实践、指导中(小)学生科技活动、指导中(小)学生社团活动、参加中(小)学家校合作活动、学术报告与研究成果分享等相关材料。
6. 各师范类专业推荐的实践锻炼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学校将根据需要适时组织推荐和补充调整。2022年新进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不含从中学直接引进的一线教师)上岗前原则上需到中学工作1年时间,内容包括指导实习、访谈调研、观摩教学、参加教科研活动、举办学术报告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彬 侯会丽88873136,cfd@hunnu.edu.cn
附件:
1.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参与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书
2.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参与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考核表
3.湖南师范大学关于与基础教育学校建立教师教育师资共同体的实施意见(另发)
教师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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