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人:日期:2017-10-27

一、院长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院每年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尤其是对紧急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法、自救互救等的常识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情报告制度,不虚报、瞒报。

四、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或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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