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10日举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特别提醒: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8日),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附件)并签字。考生持此表方可进入考点,每单元考试进入考场时,均须将一份填写完整的健康卡交给监考老师。
2.考生须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申领电子健康卡,凭绿码方能参考,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交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做好自我防控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够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赴考,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在进入考场前始终佩戴口罩,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考点安排
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否则影响参考,后果自负。
1.考生在2021年1月4日-10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生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及防控健康卡,有序入场。
3.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4.下考时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日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
考生姓名:
时间 |
体温度数 |
本人身体 健康状况 |
同居住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 |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期是否前往国内中风险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 (时间、地点) |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期是否接触国内中风险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人员 (时间、地点) |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期是否接触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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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母亲 |
兄弟姐妹 |
其他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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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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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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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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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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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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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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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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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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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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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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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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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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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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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 |
注:1.请考生考前14天开始自觉、如实、详细记录。2.考生须带健康卡纸质稿赴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