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发字〔2023〕5号日期:2023-03-20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形式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2023

330

(星期四)

2:30-4:00

各学院自行确定

闭卷

二、考试组织

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试题命制、考生审核、评卷组织等工作;相关学院负责本学院考生的组考工作,包括安排考场(原则上1个标准考场为30个考生配两名监考人员)和聘请监考人员等。

三、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及评卷

1.2023330日(星期四)下午,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2.请各相关学院在325日前提交组考方案和评卷教师名单到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教师教育学院六楼办公室),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考场安排表》(附件1),以上材料据需要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请各相关学院通知有监考任务的教师于330日中午1:30到至善楼316会议室参加考务工作会议,2:00到湖南师范大学考试中心(至善楼314)领取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送达考试中心。试卷移交时,应将试卷放入专用试卷袋(《考场情况登记表》附件3复印一份自留,原件随考卷交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经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按要求密封。试卷移交手续应做到材料清楚,签字到位,相关材料留档备查。

4.通知阅卷教师4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或下午14:40)到至善楼316会议室进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评卷,并完成核分统分工作。

5.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本学院考生参加测试,告知考生测试相关要求,做好考生诚信教育。

四、考生参加测试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持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考试时须在指定座位就坐,不得私自更换座位,迟到15分钟者不准入场,考试中途不准离场。

2.考生应严格遵守《湖南师范大学考场规则》, 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和具有存储功能电子器材进入考场。使用通讯工具舞弊、组织作弊、由人代考和替人考试者,留校察看一年;其它形式舞弊者,给予记过处分;再次舞弊者开除学籍;在密封栏外做其它记号的答题纸一律记0分。

五、联系方式

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教师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731-88872923。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考场安排表

2. 湖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考生汇总表

3.湖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考场情况登记表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湖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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