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巩固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成果,充分发挥教育实践基地育人功能与作用,建设一批具有引领带头作用的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提高我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对教育实践合作学校的清理自查
根据近年来教育实践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教育实践合作学校清理自查,对运行较好、能够长期合作的教育实践基地,可申请续约认定为校级教育实践基地,对运行很好、能够长期合作并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实践基地,可申请续约认定为校级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对于有良好教育实践合作关系、非我校教育实践基地的基础教育学校,可申请成为校级教育实践基地。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清理自查,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1)。
二、做好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
(一)续约一批校级教育实践基地
根据各学院的清理自查情况,对于运行较好、近三年有接收教育实践、能够长期合作的教育实践基地,可申请续约认定为校级教育实践基地,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基地续约申报表》(附件2),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续签合作协议。
(二)建设一批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1.申报条件
(1)基地学校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设施完备、育人环境优良,能很好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教学需求,且为校级教育实践基地。
(2)拥有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专业技术水平高、教学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且较稳定的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有激励高水平教师投入指导教育实践 工作的政策措施,教师参与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积极性高。
(3)教育实践安排科学合理,能为师范生提供充足的教育实践岗位和充分的实践机会,教育实践内容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要求,教育实践效果好。
(4)基地学校面向专业多、学生受益面广,近三年有承担师范生教育实践教学任务。
(5)教育实践工作相关规章制度齐全,管理严格规范,建有教育实践管理工作档案。
(6)协助我校积极开展基础教育教学合作研究,并拥有较丰富的基础教育合作研究成果。
2.申报程序
(1)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结合近年合作的校级教育实践基地运行情况,择优推荐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2)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3),并附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评选一批校级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学校将组织续签合作协议和示范性基地授牌。
(三)新建一批教育实践基地
1.申报条件
(1)基地学校与我校教师教育专业建设结合紧密,有长期合作的积极性,有承担师范生教育实践任务的意愿,双方在教学、教研、培训等方面能形成较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拥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的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
(3)每年有条件接纳3个及以上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特殊专业除外)进行教育实践教学教研活动,能完成教育实践基本任务要求。
(4)能为教育实践学生提供基本学习、生活设施和安全卫生保障。
2.申报程序
(1)各学院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结合近年合作的院级教育实践基地运行情况,择优推荐校级教育实践基地(各专业推荐名额不限,以20个师范生不少于1个校级实践基地为建设原则)。
(2)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4),并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地学校基本情况简介,近三年开展教育实践的安排、组织管理及效果等总结性材料,教育实践教学相关管理文件、规章制度等。
(3)学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校级教育实践基地,学校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和基地授牌。
三、相关工作要求
1. 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条件,也是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自身各方面的优势,发挥主体作用,建设充足优质的教育实践基地。
2.校级教育实践基地(含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一般应面向3个及以上专业(特殊专业除外),由1个专业学院主要负责联系沟通,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意向情况,确认各校级教育实践基地的主要负责学院,主要负责学院须安排专人对接基地学校签(续)约、授牌等相关事宜,并主动与基地学校交流,加强基地建设,提高教育实践基地质量。
3.学校利用学科优势和优质资源,为基地学校发展提供服务和指导。
4.请各学院6月25日前提交《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意向汇总表》一份,其他《申报表》一式三份,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于7月9日前交到教师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所有纸质材料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51828639@qq.com。
联系人:谢燕、罗彬,联系电话:88872923。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意向汇总表
2.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基地续约申报表
3.湖南师范大学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4.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5.湖南师范大学已有校级教育实践基地一览表
6.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参考模板)
教师教育学院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