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教学组织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发字〔2021〕23号日期:2021-10-11

各学院: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立德树人、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推进教学改革及指导学生学习的基本教学单位,是联系教师与学生、落实教学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当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纳入了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为进一步健全建强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基层教学组织注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类型

所有教学组织均须注册。根据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指标提示,应注册的基层教学组织包括以下类型:学院/系教研室(中心)、实验(训)中心、课程组、教学团队、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平台、其他等。

二、成立及注册流程

1.教学组织的成立审核均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学校负责注册登记。参考流程包括五个步骤:不少于3名教师发起——所在系初审——向所在学院递交成立教学组织申请报告——学院审批同意——学校注册登记。

2.各专业(系)和公共必修课应至少建立一个基层教学组织,条件成熟的可成立多个基层教学组织。

3.各师范专业均应成立学科教育(联合)教研室。教研室成员应包括本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及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等,以此鼓励与中小学协同开展教研活动。

4. 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鼓励依托实体教研室跨地区、跨学校成立虚拟教研室,鼓励各研究生学位点成立教研室(组),鼓励教师个人成立教育工作室。

三、注册方式

本次注册工作采取“网络填报+线下汇总”方式进行,即单个教学组织通过网络填报注册信息(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即可填报),汇总表由学院统一填写并上报。

(本链接可转发)

四、名称规则

基层教学组织名称规则主要包括以下7种,学院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1. 以专业(系)为单位成立基层教学组织的,命名规则为:学院+专业(系)+教研室(组),例如:××学院××系教研室。

2. 一个专业(系)成立多个教学组织的,命名规则为:学院+专业(系)+课程(组)名称+教研室(组),例如:××学院××系××教研室。

3. 以课程、学位点为单位成立基层教学组织的,命名规则为:学院+课程(学位点)名称+教研室(课程组),例如:××学院××研究所××教研室、××学院××课程组。

4. 教学团队、实验(训)中心、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平台成立教学组织的,命名规则为:学院+教学团队(中心)名称,例如:××学院××教学团队、××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5. 师范专业成立学科教育教研室的,命名规则为:学院+中小学科目+(联合)教研室,例如:××学院中学××(联合)教研室。

6. 教师个人成立教学组织的,命名规则为:学院+教师姓名+教育工作室,例如:××学院×××教育工作室。

7. 跨地区、跨学校成立虚拟教研室的,暂限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命名规则为:课程(群)名称/专业名称/教学研究改革主题名称+虚拟教研实验。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认真组织各专业(系)开展教学组织注册登记工作,并于102115:00前将本学院《汇总表》(附件)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或联系人实名申请加入“湖南师大教学之友”QQ群:734319262(已经加入本群的可忽略本要求)。

联系人:戴媛,0731-88873108cfd@hunnu.edu.cn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



教师教育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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